「诉讼时效债务人」借条的有效期多久(8个延长诉讼时效的方法详解)

互联网 2022-04-25 10:31:17

今天,神州网给大家普及下关于「诉讼时效债务人」借条的有效期多久(8个延长诉讼时效的方法详解)的知识。

说好的借款利息,过了“保质期”,结果……

张三和小李原是好友,两人都从事钢贸生意,2011年10月,张三向小李借款120万元用于经营周转,约定借款期限至2012年6月,利息为银行贷款利率四倍,未约定利息支付时间。借款到期后,张三还了50万元本金,剩余本金和利息再没还过。由于两人是朋友,小李碍于情面每次都是电话催讨还款,直到2019年,小李在福建找到张三,张三在借款合同的尾部书写“尚欠本金70万元,本人愿意继续归还”。之后,小李无奈告到法院要求其偿还70万元本金和利息。

法庭上,张三抗辩,7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的主张均已超过诉讼时效。

法院审理后认为

张三于2012年7月归还本金50万元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当时适用民法通则二年时效规定,张三主张本金和利息的诉讼时效于2014年7月届满。对于小李要求张三归还本金70万元的主张,在诉讼时效届满后,张三在2019年书面承诺“尚欠本金70万元,本人愿意继续归还”,表明其同意履行该项义务,此时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关于利息的主张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小李称张三曾于2019年口头承诺归还借款利息,但并未提供任何证据,张三在诉讼中也没有认可。小李又主张张三作出的“尚欠本金70万元,愿意继续归还”的承诺同时引起本金和利息诉讼时效中断。但法院认为,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必须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方能引起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而张三关于归还本金的承诺是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作出,此时系争借款本金和利息均已成为自然之债,张三归还本金的承诺不能恢复利息的诉讼时效。因此,张三对小李的利息债权不应再得到保护。最终,法院判决张三返还小李借款本金70万元,驳回小李其他诉请。

司法实践中,常有当事人因为诉讼时效问题吃亏。

什么是“保质期”?

如何延长“保质期”?

接下来

小编将一一解答

PART.1

什么是借条的“保质期”?

实际上,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借条就是永远有效的。

借条的“保质期”其实是诉讼时效。

首先,请大家记住两个关键的数字:3年和20年!

✦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借款发生之后涉及的诉讼时效问题

主要有两种情形

约定了具体还款日期

借款合同或者借据(俗称欠条或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的,那么从到期还款日起,三年内为诉讼时效期间。

没有约定具体还款日期

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没有约定借款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长的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PART.2

诉讼时效届满后的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也就是说诉讼时效“过期”,将会很大可能失去胜诉权。(为什么说是可能呢,因为万一对方在诉讼中没有提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那么就有可能胜诉,不过,概率很低啦。)

不过,大家可以通过与债务人协商进行救济,比如债务人自愿还款;与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等等。就如上文案例中,诉讼时效届满后,张三又作出自愿归还本金70万元的承诺。

PART.3

8种“延长”诉讼时效的方法

如果约定了具体还款日期的情况下

遇到诉讼时效快要到期了该怎么办?

别慌!

我们总结了八种让诉讼时效中断并且重新计算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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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

如保留催讨债务的律师函、信件、快递票据、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02、协商出具还款计划

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03、对账并签章确认

记住对账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包括对账的过程(邮件来往等)。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债务人为单位的,可以采用与对方起草清欠会谈纪要的形式,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04、要求提供担保

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追加担保,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05、寻找催讨债务的见证人

找第三方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该证据并非直接证据,故建议和其他证据结合使用。

06、确定债务人同意继续履行

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备忘录。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的录音、电话、短信、微信记录等。

07、以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时间即重新计算;如调解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履行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如果调解协议经过法院司法确认,则具有执行力,此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外,债务人向仲裁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主张权利的,也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08、提起诉讼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原诉讼时效中断。

有一句法谚是这样说的,“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顾名思义,法律只保护那些积极主张权利的人,而不保护怠于主张权利的人。提醒大家,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要积极主动尽早主张,以免时效过期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