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公司」主板ipo上市条件介绍(ipo上市条件及要求详解)

互联网 2021-08-14 10:36:10

今天,神州网给大家普及下关于「不存在公司」主板ipo上市条件介绍(ipo上市条件及要求详解)的知识。

企业在主板IPO上市的基本要求汇总

所谓IPO,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的简称,是指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即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简单理解为公司首次上市并公开发行股票。目前国内企业主板上市的主要指导文件是证监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06年5月份发布,2015年底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自2016年1月1日正式执行。

2015年底修改的主要内容涉及:删除了对企业上市独立性方面的明文要求,但增加了一条“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删除了对于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要求,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条件调整为信息披露要求。

现将企业在主板上市的基本要求整理汇总如下,供有上市意向的企业借鉴,供有志于参与ipo工作的财会人员参考学习。

一、主体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3、注册资本已足额出资,历次资本变化已经履行程序。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资产已经过户。(未足额出资,或出资资产不能过户的,需以货币资金补足。)

4、公司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比如:取得房屋、土地、机器设备、车辆、无形资产、专利技术等资产的途径合法,有证件证明其产权属于公司,无权属证明的应办理。)

5、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淘汰类,禁止投资类的产业重点关注。)

6、最近3年内,公司主营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核心技术人员也要不发生重大变化)

7、股权清晰,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股东不超过200人,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股东不得是职工持股会、工会等。)

二、独立性

最新修正后的管理办法已经删除此项内容,此处列示仅供大家在日常工作中参考。

1、资产独立:企业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系统及配套设施。

2、人员独立:高管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得在其他企业领工资;财务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3、财务独立:财务决策、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人员独立,不与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号。

4、机构独立: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管理和披露,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三、规范运行

1、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建立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

2、任职资格:董事、监事和高管

3、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包含:战略、预算、融资、投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证券事务、内部监督、人力资源、综合管理等企业各个方面)

4、守法经营:公司最近36个月内不得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等法规。(不为职工交纳五险一金、职工集资、票据融资、土地以租代征等都属于违反相关法规。36个月从违法时算起。)

5、担保合法: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过董事会批准;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过半数批准(被担保股东回避)。

6、资金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

四、财务与会计

1、盈利要求: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

(3)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2、股本要求: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发行后不少于5000万元。

3、资产负债结构: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4、资产要求:资产质量良好,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持续盈利能力:公司不得存在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6、会计报告:会计报告编制规范、真实、及时、合法。

7、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省级政府优惠政策与国家法律不符的,股东要承诺需要补税时补交。)

8、或有事项:公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五、募投项目 (最新修正后的管理办法已经删除此项内容,此处列示仅供大家在日常工作中参考。)

1、募集目的:募集资金应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2、募集金额: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3、产业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分析预测: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认真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公司需披露盈利预测。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80%,其法定代表人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50%的,中国证监会在36个月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六、上市的程序步骤

1、重组改制:制定公司股份制改制方案、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验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

2、辅导规范:证券公司、律师、财务顾问进行尽职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公司进行辅导规范,达到上市标准。

3、发行审核:编制招股说明书、准备审核材料,报证监会发审委审核。

4、发行上市:证监会审核通过后,申请上市发行,股票正式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