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备能源」原油期货交易规则详解(平仓策略详解)

互联网 2021-08-17 17:18:17

今天,神州网给大家普及下关于「报备能源」原油期货交易规则详解(平仓策略详解)的知识。

国内原油期货交易规则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一、上市时间

原油期货自2018年3月26日起上市交易,当日8:55—9:00集合竞价,9:00开盘。

二、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连续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21:00—次日02:30。法定节假日前第一个工作日(不包含周六和周日)的连续交易时间段不进行交易。

三、合约

SC1809、SC1810、SC1811、SC1812、SC1901、SC1902、SC1903、SC1906、SC1909、SC1912、SC2003、SC2006、SC2009、SC2012、SC2103。

四、基准价

由能源中心在上市前一交易日公布。

五、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

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涨跌停板幅度为5%。第一个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为基准价的10%。

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境外客户可以使用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以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的,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作为其市值核定的基准价,目前能源中心规定可用于作为保证金的外汇币种为美元,折扣率为0.95。

当日闭市前外汇资金的市值先按照前一交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核算。每日结算时按上述规定的方法重新确定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使用的基准价并调整折后金额。

六、持仓公布

当某一合约持仓量达到20万手(双向)时,能源中心将公布该月份合约前20名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成交量、买持仓量、卖持仓量。

七、交易手续费

人民币20元/手,平今仓交易免收交易手续费。

特别注意的是,根据原油期货上市工作的总体安排,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期能源)于2018年3月21日发布通知对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工作进行说明。

满足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认定标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控制人和被控制人,应当通过开户的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或境外中介机构主动向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报备信息,报备信息以监控中心相关要求为准。

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应当通过上期能源会员服务系统直接向上期能源报备,上期能源将报备信息发至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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