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的人」沈阳黄金交易中心(沈阳市贵金属交易中心)

互联网 2023-01-31 15: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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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60年代,新中国正处于一步一步摸索探查的发展时期,在当时对于人们来说,生存的大事就是吃饱肚子,而中国政府也早已经开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改善民生,在食物种类还较少的当时,中国政府为了能够给老百姓换取急需的粮食以及偿还上前苏联的大笔外债,开始着手冶炼从民间收上来的白银以及黄金,进行提纯。

黄金和白银无论是在当时还是现在,在国际上都是硬通货,而在中央的派遣下,当时沈阳的六一五造币厂接下了这个光荣的任务。

全国各地收集来的金银,堆满了六一五的整个仓库,在仓库之中,到处都是金山银山。如此之多的贵重物品存放在仓库之中,令整个厂子中的人都心惊胆战,造币厂的领导对于自己的厂子能够被委以重任,十分紧张,金银的运输和冶炼都是秘密进行的,为了保证金银的安全,厂子中的每一个工人都严阵以待。

谨慎严格的态度也让整个造币厂的工作没有一点差错,但是,在众多工人之中难免会有几个有着花花肠子的人,面对如此之多的金银,信念不稳的人就会产生贪欲,比如说黄素珍。

黄素珍是一个典型的斤斤计较、爱贪小便宜的人物,不仅仅表现在平时的卖菜上面,就连平常看见自家邻居家中有什么东西自家用得上,她都会顺手牵羊,借了别人的东西,也总不还,非得要别人上门讨要,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还回去。

日子一久,周围的邻居也就都明白了她是一个什么本性的人,邻里关系闹得很僵,但是黄素珍的丈夫关庆昌却是一个有名的文化人,脾气好,人也上进,在造币厂里面,当着一个副科长。

认识这两夫妻的人都会在背后默默感叹,怎么关科长那么好一个人,就找到了这么一个老婆。但实际上,随后发生的一切,都证明这对夫妻能够走到一起,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失窃的黄金

前文说到,造币厂对于这一次任务是十分谨慎,严加防范着外来人员的探听和偷盗。但是,日防夜防,最终家贼难防。作为一名能够直接接触到金子的“电解”车间工人,黄素珍贪小便宜的心思直接体现到了工作上面。

每次下班回家,她都会顺手将一些碎小的金块带出车间,想着来补贴家用,因为黄素珍偷盗的金块纯度不高,数量也不多,一时之间竟然也没被发现,这也就直接放纵了黄素珍的行为,之后,在她家中偷出来的黄金小颗粒竟然也已经攒到了一小饭盒。

而作为丈夫的关庆昌,没多久也发现了妻子的小动作,但他对于黄素珍的行为向来都是嗤之以鼻的,但是关庆昌看不起的不是黄素珍偷盗的行为,而是黄素珍的眼界。在关庆昌看来,要偷就应该偷大的,而不是偷这些纯度不高的废金。

这个念头一出,直接让关庆昌的心中浮现出了一丝想法,黄素珍弄不到纯度高的金子,但是作为副科长的自己,利用权限却可以直接接触到纯度最高的黄金,何不借此机会,将黄金占为己有?

在别人面前看着老实正经的关庆昌,实际上背地里和她妻子却是一路货色。关庆昌交代妻子,说自己接下来要干一番大事,要黄素珍不要拖后腿。

1961年的3月18日正直周末休息,关庆昌打听到成品黄金的存放地,趁着夜色将将近800两黄金偷走。直到第二天早上,厂里面负责清点货物的人才发现黄金的丢失,这可是800两黄金,按照内地的算法来看1两大约等于50克,800两就相当于现在的40000克,在黄金按克来算的现在,也是相当不菲的一笔巨款,更何况在当年。

整个造币厂开始紧急出动,先是将事件紧急报给中央,并第一时间进行了场内员工筛查,一遍一遍的筛查都让关庆昌逃了过去,这一切都是因为其在犯罪之前给自己制造的完美不在场证明。

再加上当时侦查手段的落后以及在当年还并未流行监控,即便如何调查走访,最终还是没有得出结果,反而闹得厂子里的员工各个人心惶惶。

在这种高密度的侦查之中,关庆昌偷到手的金子根本没有办法转卖,只能深藏在家中,一直等到1980年左右,关庆昌觉得19年过去了,事件的风波也早已平息,又正值国家提高金银收购价的时候,关庆昌的内心蠢蠢欲动。

为了不引人注意,关庆昌夫妻将大块的黄金切割成小块。带着一小块黄金,黄素珍前往银行进行交易,因为纯度太高,克数太重,竟然足足有三斤,黄素珍引起了银行职员的注意,并将其报上了银行行长,行长本身就见多识广,他一下就察觉出来黄金纯度的不对劲,立刻报了警。

为了不打草惊蛇,银行将黄金的钱打给黄素珍,并且劝告其为了安全将钱存在银行之中,一直跟在黄素珍身后的关庆昌也放下心来,觉得一切都已经过去,自己大富大贵的生活要来了,于是沾沾自喜地回到了厂子里,等着黄素珍回来庆祝。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在他前脚刚走,后脚,黄素珍就已经被观察依旧的警方抓住,黄素珍平时虽然看着牙尖嘴利,但是一遇到这种场合顿时就乱了手脚,很快便将所有的真相和盘托出。

在了解了情况之后,警方在厂中将主犯关庆昌一举抓获,这件时隔19年的悬案终于水落石出。

关庆昌这种监守自盗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反了当时法律的规定,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9年颁布第一部刑法开始,我国司法机关处理案件,主要还是凭借一些单行的刑法以及党的方针政策,或者是一些指导文件。

但是1980年,也就是关庆昌被抓这年,《刑法》已出,当时沈阳市的法院,因为关庆昌本身为造币厂的领导,因此被直接定性为贪污罪,根据79年刑法的地15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共财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最终一审判决,关庆昌死刑,立即执行,而黄素珍则被判为死缓,随后二人不服,提起上诉,最终关庆昌的处罚未变,黄素珍由死缓改为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