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被执行人」重庆联合黄金投资有限公司(重庆联合黄金投资有限公司招聘)

互联网 2023-01-31 15:52:51

最近很多人在问「重庆市被执行人」重庆联合黄金投资有限公司(重庆联合黄金投资有限公司招聘),今天神州网就「重庆市被执行人」重庆联合黄金投资有限公司(重庆联合黄金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展开分析。

近期,重庆各大媒体都在爆料渝北区人和组团超级烂尾盘“重庆山东大厦”的拍卖新闻,这烂尾盘标价7.95亿元,怪不得引起了主流媒体的关注。这次小编不再垒述这个烂尾盘,我们关注一下他们的开发商是如何破产的。

该烂尾盘所有人为重庆鲁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注册地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华园路一巷1号2幢第3层。

前序:根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7)渝01执113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得知,申请执行人秦*与被执行人重庆市两江新区联合金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重庆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6)渝01民初389号民事判决书。因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3000万元及其利息。法院于2017年7月28日立案执行。

2017年8月1日向被执行人重庆市两江新区联合金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责令其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重庆市两江新区联合金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逾期未履行义务,也未如实报告财产。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了限制高消费令,并对其作出了罚款决定。

执行查明,法院还受理了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另案,执行案号(2017)渝01执742号。法院予以并案执行。

执行中,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不动产、车辆、证券、互联网银行、工商等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并以(2017)渝01执742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共同冻结了被执行人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青岛联合锦绣投资有限公司70%股份(出资额为700万元);以(2017)渝01执742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共同冻结了被执行人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重庆深联投资有限公司60%股份(出资额为1200万元);以(2017)渝01执742号案以(2017)渝01执742号之五执行裁定书共同冻结了被执行人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重庆联合黄金投资有限公司90%股份(出资额为9000万元),但上述股权均系轮候冻结,不具备处置条件。

另以(2017)渝01执113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了被执行人重庆鲁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重庆市渝北区人和组团N分区17-1/03号地块(证号为201D房地证2014字第00163号、201D房地证2014字第00164号、201D房地证2014字第00165号),但上述被法院查控的土地系轮候查封,且有抵押,故不具备处置条件。另查明,被执行人重庆鲁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正在申请破产重整。

真正破产的起因在这里:根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渝01破5号民事裁定书得知,2018年9月3日,法院作出(2018)渝01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市江北区聚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对重庆鲁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2018年9月24日,鲁嘉公司向法院递交《合并破产重整申请书》,以其与重庆渝弟联盛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渝世弟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关联企业,三家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存在明显混同且均由刘渝弟一人控制,为保障各方当事人权益为由,申请对鲁嘉公司、渝弟联盛公司和渝世弟公司进行合并破产重整。

2016年8月30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受理渝世弟公司破产案。2017年9月25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渝0103民破6号之四民事裁定,对渝世弟公司进行重整。

2018年9月,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报送《关于鲁嘉公司、渝弟联盛公司破产案件报请指定管辖的请示》,以其已受理渝世弟公司破产案且其经听证审查后认为,鲁嘉公司、渝弟联盛公司与渝世弟公司经营场所和工作人员等严重混同,部分债务相互担保,如依托鲁嘉公司开发的山东大厦项目建设实现三公司破产重整可能性最大,若单独对三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将严重损害大多数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利益。因此,为保障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实质公平,提高案件审理效率,提升企业重整可能性,请求将该三关联企业破产案进行集中管辖并交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理。

2018年9月29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将鲁嘉公司破产清算案交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理。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会议纪要》第38条意见,多个关联企业成员均存在破产原因但不符合实质合并条件的,人民法院可根据相关主体的申请对多个破产程序进行协调审理,由共同的上级法院确定一家法院集中管辖。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将本案交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理,故应予移送。将重庆鲁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移送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管辖。